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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7-10-25    点击数:

豫交院〔2007〕67号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行

院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院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及时解决师生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校园氛围,学院决定从即日起实行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接待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地点

1.时间:每周星期三14∶30―17∶30。

2.地点:单周在南校区艺术中心接待室;双周在北校区管理部会议室。

注:如有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室安排院长接待日时间、地点,并通知全院师生。

二、接待方式

1. 每次接待日安排一位院领导负责接待工作,列入学院每月的活动日程安排表。原定领导临时有要事不能负责接待,则由院办安排其他院领导负责接待。

2.为保证院长接待日具有针对性,富有成效,院长办公室向全院公布电话、电子信箱、办公地点。参加院长接待日活动的师生提前向院长办公室预约或在接待时预约登记,由其本人或工作人员认真填写《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接待日预约登记表》。

3.接待中由院办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并作好接待记录,认真填写《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接待日记录及处理结果反馈表》。

三、接待要求

1.认真负责。参与接待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听取来访师生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积极主动地与来访师生进行交谈和沟通,并热情周到地做好有关服务工作,努力营造和谐友好的访谈气氛。

2.依法办事。遵循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认真执行上级信访工作条例和要求,严格依据政策法规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办事。

3.文档管理。每次接待师生群众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记录在案,并填入《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接待日记录及处理结果反馈表》,定期交由学院办公室保管,年终统一归档。

4.保密要求。自觉保守被接待者要求保守的秘密或者隐私,不得随意扩散来访师生反映的问题。

5.客观公正。被接待者在反映问题时,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避免过激的言行。

四、处理与反馈

1.及时处理。对来访反映的问题,院领导应及时处理,明示有关处理意见。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由院办转交有关部门处理答复。

2.分工配合。接待中涉及的一般性单方面事项,由分管领导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涉及学院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事宜,须呈请党政主要领导统一意见或提经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再办理。

3.督办落实。校办根据《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接待日记录及处理结果反馈表》中的领导指示,将需要督办和协调的事项转交批办单位或部门处理,并随时跟踪办理进展情况,督促事项办理的最终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

4.信息反馈。院办要把接待中涉及事项的最终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来访的师生群众,做到件件有回音。

五、其他

1.各系部、处室、院属各单位参照院长接待日制度,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起本部门的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的交流。

2.凡我校在册教职工和学生均可参加接待日活动。

3.接待工作变动将及时通过校园网通知。

附件:

1.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接待日安排及受理问题处理流程

2.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接待日预约登记表

3.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接待日记录及处理结果反馈表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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