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88号)及《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自主评审管理办法》(豫交院〔2024〕138号)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核实、人事劳动处复核,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进行资格确认,享受对应等级的校内课时费待遇,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业资格
对应职称级别
取得时间
1
王飞
软件工程师
中级
2023.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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