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图书馆组织全馆教职工学习教育部最新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
《规程》明确提出,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规程》对2002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进行了大修改,从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文献资源建设、读者服务、科学管理、工作人员、经费、馆舍、设备等方面做了新规定。
图书馆职工对新的《规程》进行了逐条学习、领会,并结合我院实际查找不足。大家一致认为《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是高校图书馆工作的指针,是高校文献信息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图书馆将根据新《规程》精神,围绕学院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以服务育人为根本,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致力于建设有特色、读者满意的图书馆,更好地服务于学院教学、科研和专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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