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机关各处室、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持续推动学院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现将《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豫高发〔2022〕34号)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文明班级:全校所有班级;
2.文明宿舍:全校所有学生宿舍;
3.文明社团:正式备案的社团;
4.文明教师:在编及人事代理制教职工;
5.文明学生: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6.文明网民:在编及人事代理制教职工和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评选表彰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拟推荐文明班级3个、文明宿舍3个、文明社团1个、文明教师3名、文明学生6名和文明网民1名,由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进行评定,分别授予“河南省文明班级”、“河南省文明宿舍”、“河南省文明社团”“河南省文明教师”、“河南省文明学生”“河南省文明网民”荣誉称号。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推荐
1.文明教师推选。对照河南省教育厅《通知》文件列出的标准,结合学院文明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明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豫交院文明委〔2022〕4号)要求,由学校各部门(单位)推荐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2.文明网民推选。由学校各部门(单位)推荐,教师和学生候选人直接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3.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和文明学生推选。由各院系推荐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4.文明社团推选。由团委组织申报。
(二)材料申报。填写《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网民申报表》,并务必提供支撑类材料(单独打印成册),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经部门(单位)初评,学工处、团委审定,于2022年5月27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同时通过OA发送申报表电子文档给党委宣传部刘颖处。申报表中填写的各类表彰荣誉须提供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正式文件复印件,不报电子版),支撑材料评审活动结束后统一处理,不再退回。
(三)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照标准和条件,进行综合评定,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遴选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原则,在“两创两争”活动中,要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铸牢信仰之魂,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带动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大力培育社会文明风尚,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与新时代相适应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强有力的思想导向和行为规范。要守正创新,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积极性,打牢深厚的群众基础,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富有成效地开展。
(三)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要注意深入挖掘在抗击本轮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推荐申报时优先考虑、适度倾斜。并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刘颖 )
党委宣传部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