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院属各有关部门:
为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2008年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豫毕指〔2008〕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08届专科、中专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现象。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等级以上,身体健康。
4、综合素质高,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5、在校期间,荣获过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其他院级以上奖励一次。
二、推荐名额
1、推荐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
2、指标分配。
| 道桥工程系
| 汽车工程系
| 经济管理系
| 信息工程系
| 北校区
| 专科
| 3+2
| 专科
| 3+2
| 专科
| 3+2
| 专科
| 中专
| 省级优秀
| 25
| 9
| 15
| 1
| 10
| 2
| 6
| 42
| 院级优秀
| 43
| 16
| 28
| 2
| 19
| 4
| 11
| 57
|
三、评选办法
1、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按照班级提名、系(部)考察推荐,学院审核决定的程序进行。
2、省级毕业生评选按照班级提名,系(部)考察初评,学院推荐,省教育厅评审的程序进行。班级提名的对象,系(部)必须逐一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其他学生的意见,张榜公示后将考察情况上报学院。学院全面审核推荐对象情况,并依据评选条件,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对象。省级、院级优秀毕业生不能同时兼得。
四、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好机会,各系(部)要结合评选工作,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各系(部)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系(部)党总支领导下进行。
3、坚持评选条件,宁缺勿滥,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4、各系(部)评选工作务必在2008年4月5日前完成。请各系(部)在4月5日18:00前将省级、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纸质文档2份和电子文档)以及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1份报送学生工作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电子文档报送信箱:xueguan@126.com
附件1: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2: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3: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二��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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