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8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命名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和警告、撤销、恢复部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豫文[2015]82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学院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从2015年1月起享受省级文明单位待遇,享受待遇时间为5年。 学院于2008年被评为省直文明单位,2014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趁势而上,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是学院确立的近两年的重点工作目标。在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院师生精诚团结,奋发图强,取得了一系列骄人成绩:成为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建设单位、入选“河南省2015年度高校网络学习空间建设试点高校”、教科研成果连年实现新突破、校企合作在模式创新中进入新层次、社会服务能力在不断拓展中取得新提升、新校区建设日新月异……学院实现了华丽转身,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奠定了坚实基础。2013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被正式列入学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吹响了奋进的号角。整体谋划、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学院认真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2014年10月16日,省级文明单位检查考核组到学院检查验收,经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群众评议和知识测试等多重环节,11月26日,学院被郑州市确定为2014年拟推荐的省级文明单位上报。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全院师生共同的期盼,是全院师生辛勤付出的结果,是对学院包括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管理服务等各方面工作的肯定和赞扬,更是对学院未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鞭策和督促。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发展形势逼人、时不我待,精神文明建设重在坚持、贵在创新,巩固和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我们责任在心、使命在肩。我们深信,在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正确指引下,学院的省级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必将步入新征程、迈上新台阶。 |